来源:学校大全编辑:admin
一、寒假安排
放假时间:2月7日至3月1日放寒假,3月2幼儿报名、正式上课。
二、安全事项
1、放假期间,请家长朋友引起重视,全面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和教育工作。
2、家长是幼儿的第一监护人,请您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。幼儿的一日活动必须在成人的监护、陪伴下进行。外出活动时,保证孩子在家长的视线之内,不要将孩子交给非直系亲属的熟人照看。
3、教育幼儿不乱动电源、不玩火、燃气、刀具等,不燃放烟花爆竹,并远离烟花爆竹燃放区。
4、带孩子游玩、参观、进餐时,家长要关注幼儿的安全,谨防走失,并注重对幼儿进行一些应急措施的随时传授。
5、教育幼儿乘坐公交或私家车时,尤其上下车时注意交通安全。家长不要带幼儿到冰面、野外场所,并减少到公共场所的次数,避免受到伤害。
6、家长要为幼儿合理安排膳食,控制看电视、玩电脑的时间,保证幼儿充足睡眠,巩固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快快乐乐过寒假,高高兴兴迎开学!度过了一个欢乐、难忘的寒假生活,老师将与你们一同迈进新的一学期!
全日制小学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,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与全日制中学相同,第二学期于6月30日结束,7月1日正式放假。
工作要求:
(一)各区(市)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,未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,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寒、暑假时间。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。
(二)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,并根据2015年春节较晚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活动。按照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》(成教办〔2011〕23号),各学校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、提前结束课程,不得以任何名目、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、双休日集体补课。学校的课程表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,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适时有效监督。
(三)各学校要在保障师生安全的基础上,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,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,科学安排劳动技术教育、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,促进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3月1日办理入学手续,3月2日正式行课,7月5日开始放暑假,教学时间共18周。
学生于1月26日开始放假,3月8日、9日报到注册,3月10日正式行课
学期将于7月11日结束,暑假从7月12日开始至8月28日结束。8月30日学生报到注册,9月1日正式行课。
为使广大师生度过愉快而健康的假期,市教育局特意制定出暑期要求。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、幼儿园暑假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,确保师生健康安全。认真组织师生开展系列教育活动: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;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少年儿童的管理工作,关爱他们的学习生活,让他们度过健康有意义的假期;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,强化师生员工在防溺水、交通、用电、防火、防盗、防震、防洪、食品卫生、疾病防治、反恐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意识,提高师生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。
暑假放假时间为:6月28日至8月31日,9月1日正式上课。
学生于8月30、31日办理入学手续,进行入学教育,9月1日正式行课
学生于7月7日开始放假,于9月1日、2日报到注册,9月3日正式行课;教职工于7月7日开始轮休,9月1日开始上班。